2017年青海高考分数线分为文史类、理工类和藏汉双语类,具体分数线如下:
文史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63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43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53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421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11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11分。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406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82分;省外院校民族预科382分。专科(含专科层次民族班):200分。
理工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391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71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81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356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46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46分。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341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28分;省外院校民族预科328分。专科(含专科层次民族班):200分。
藏汉双语类:
藏汉双语文科:本科460分;省内院校本科预科448分;专科443分。
藏汉双语理科:本科380分;省内院校本科预科353分;专科348分。
以上数据出自中国教育网。
高考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级中学毕业满3年且参加了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省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教育部和省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省内院校专升本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省参加普通高考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