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分割的8种情形

如题所述

房产在不同情况下的购置,其具体的分割方法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8中情形:
1、婚前一方购买,并且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后另外一方无权分割。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类的房屋本质上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当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6、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如果可以证明偿还贷款的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的话,那么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
7、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在我国新婚姻法,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夫妻可以共同分割;但是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全额购买,并且房产证上也是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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