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可以清晰反映该人存在划车行为的话,由不得他不承认,要是不给予合理赔偿,可以考虑报警处理。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划车者的下手动机很复杂,有的只是酒后惹事,有的是无聊找乐,有的是心理失衡等,但划车者大多数都觉得不是什么大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