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的签订经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如题所述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历史上记载着屈辱和国耻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1840年的鸦片战争,英军先后攻陷舟山、虎门、厦门、宁波、吴淞、镇江等地,并霸占香港。1842年8月4日,英军进逼南京,索要赎城费300万元。腐败无能的清朝政府只好求和。1842年8月11日至29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两江总督牛鉴、乍浦副都统伊里布等作为谈判代表,与英方谈判。英方依仗强大的军事力量进行种种要挟,条约由英方一手制定。8月29日,于南京江面上的英国战舰上签署了《江宁条约》,后人习惯称为《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元。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割让给英国。5、另订关税则例。清朝政府将以公平的原则颁布一部新的关税则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纳。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在西方列强的逼迫下陆续与法国、美国等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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