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1-09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继承法范畴。
我国法律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老人家想要立遗嘱的话,可以亲自书写同时注明年月日即可,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建议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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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12
如果您外公外婆是房屋的产权人,那您舅舅的女儿是没有权利要求两位老人搬离的;两位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决定自己去世之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等都是可以的。但是遗嘱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应该严格按照继承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进行订立: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3个回答 2019-10-31
老人的房子,由老人支配合情合理!中国人的传统最是以孝为重!即使老人没有房子,作为晚辈养老也是应该的!
第4个回答 2019-11-09
《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您外公、外婆有权利立遗嘱决定自己的房产由为他们养老的人继承或者受赠。
对于遗嘱的形式,《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如果条件允许,采用公证遗嘱从形式最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