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朋友把钱借给另一个朋友,他们互不认识,借据先是写给我的,后来核对后直接写给我朋友了,由谁起诉?

如题所述

书面形式的借据上双方是你的朋友,虽你帮他们相互发生借款业务,但起诉还得你朋友执行,你可以作为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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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7
你在这个借钱过程中充当的是介绍人和担保人角色,借款关系是通过你完成的,因为两人互不认识,并通过你完善了借款手续,写了借据,中间多过一次写给你的借据。但如果借款人到时间仍不还钱,放款人会找你去催促尽快还款,如果要起诉,放款人首先起诉借款人作为第一被告,你作为第二被告一并起诉,如果第一被告无偿还能力就由你第二被告垫还。然后你起诉第一被告要求偿还垫付借款。
第2个回答  2020-04-07
应该是你的朋友起诉,但是你也会被牵扯成被告人,因为你是担保人。不过如果借条上没有你的名字,就是说你不是担保人,那就不会成为被告。如果被告人还不起钱,作为担保人要为他还债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07
在你帮你朋友把钱借给另外一个朋友的时候,他们两个是互相不认识的借条借据,先是给你的,后来核对后直接写给你的朋友了,这个由谁去起诉呢?我觉得这种情况,他们两个之间,而且借条都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的话,这个肯定是有你的朋友起诉你的朋友,如果借条先是写给你的,后来直接写给你朋友了,这种情况已经跟你没有什么关联了呀,不过我觉得不管是怎么样?你们都是朋友。欠钱的应该找一些想办法把借钱的还上是的呀。
第4个回答  2020-04-07
顺便说你一句,你是闲的吧,这种事你也办,你看现在有几个借钱的,你要是想借给他,你就得做好他不还钱的心理准备,否则你就干脆不借钱给他,况且你还是帮别人借钱,你这是办的真是不妥,关于谁起诉,那就是借钱人起诉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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