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区房积分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住房积分:拥有住宅类商品房、租房,积分都变更为2019年同项积分的1/10;

2、户籍、社保积分:申请儿童的父母(监护人)累积连续缴交社保时长的积分,变更为变更为2019年同项积分的1/10,并且取消了“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照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这一点”。同时,父母双方都是深户或都有深圳居住证的额外加分也减为之前的1/10,对于居住、社保满5年以上的额外增加了加分。

3、独生子女积分:2019年,积分分为独生子女、政策内二孩、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出生未接受处理四种情况,但2020年只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积分也从加60分变成只加1分。

4、大学区积分:较2019年减少,只有原来的1/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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