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一个月要给孩子多少钱的生活费?

如题所述

原则上按女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失,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费包含子女的基本生活费、基本医疗费、基本教育费用,因此您所问的生活费已经包含在您需要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之中。如果女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女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女方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会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整。
建议男方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女方的月收入情况、孩子每月的花销情况、当地的物价情况以提高女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金额;女方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的月收入情况,孩子每月的花销情况,自己是否还存在其他额外必要性支出,如医疗支出等降低抚养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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