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银行账户会不会被冻结?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分为两个大类的问题去讨论:首先,这个被冻结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其次,就是丈夫所欠的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冻结的意思是什么?
冻结分为两种,一种是审判程序的冻结,一种是执行程序的冻结。
审判程序的冻结一般是指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可以发生在起诉之前,我们称之为诉前财产保全。当然财产保全也可以发生在起诉之后,起诉之后的保全。为一般的财产保全,也是一般的民事诉讼原告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目的是避免被告作为债务履行方。恶意转移自己的财产,从而造成判决书无法履行的结果,进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审判程序中的冻结,如果妻子认为该债务并非双方的共同债务,而是丈夫个人的债务,与妻子无任何关系,那么此时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要求解除保全。
执行中的冻结。是执行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财产主要是包括银行账户。如果双方离婚之后,妻子在执行阶段银行账户被冻结,那么就可以推测出,判决书中妻子是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的,那么此时妻子需要履行完自己判决书中的义务之后,才可以解除冻结。
第二,对于债务性质进行定性。
如果该债务发生在两人结婚之前,并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妻子也没有在丈夫对外的债权债务相关协议上面进行签字,那么此时该债务因为丈夫个人债务,妻子并不负有偿还的义务,因此,如果此时妻子账户被冻结,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以此来解除保全。
如果该债务发生在两个人结婚之后,并且这个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妻子在借款协议中签了自己的名字。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应当负偿还义务,此时若妻子希望解除保全,则其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以此才能解除自己账户的冻结情况。
如果该债务发生在两个人结婚之后,但该钱款系男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并且该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则该借款协议上面也没有女方自己的签字,那么此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负有偿还的义务,如果此时妻子账户被冻结,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以此来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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