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04-05
确定产品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是欧盟委员会先后颁布的(2002/95/EC)指令和2005/618/EC决议
2002/95/EC即RoHS指令,RoHS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欧盟的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6项物质。
2005/618/EC决议在电子电器设备中对六种有害物质的限值有具体规定,其中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的最大允许含量为0.1%(1000ppm),镉(cd)为0.01%(100ppm),该限值是制定产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法定依据。
ROHS2.02009
底,欧盟议会议员提出一份修订报告,针对此前由欧盟执委会公告的
RoHS
修正草案—2008/0240(COD)进行大幅修订。依据此修订报告,RoHS
将扩大管制范围及在电子电气产 品中新增更多有害物质的限制,指令管控力度将大幅提高。管控范围扩大修订报告提议
RoHS
指令涵盖所有电子电气产品,而不是局限在某些指定的产品范围中。因此,指令附录
I
新增了第
11
大类——其它未包含于上述
10
大类中的电子电机产品,删除录
II
逐项细列的产品清单,此举目的在于所有
EEE
产品均须受RoHS
所规范,而并不仅仅限于附录
II
列出的这些产品。特别提出
EEE
产品的电源线、耗材及其配件,亦需受指令所管控.可联系13684989951新增
7
项限制物质
新修订草案中附录
IV
的
B
部份新增
7
项限制物质,其浓度限值均为
0.1%
(即
1,000 ppm)。新增的限制物质分列如下:1.
溴系阻燃剂2.
氯系阻燃剂3.
聚氯乙烯4.
氯系塑化剂5.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6.
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 7.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7
种优先关注物质
新修订草案中附录
IV
新增一系列“电子电气产品中优先关注的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或环境造成危害。执委会之后也会审视这些“优先关注物质”,及考虑是否将之放入附录
III
的限制清单中,以逐步淘汰这些物质。这批优先关注物质如下所示1.
砷的化合物2.
铍及其化合物3.
三氧化二锑4.
三氧化二镍5.
双酚 6.
溴系阻燃剂外的有机溴化物7.
氯系阻燃剂及塑化剂外的有机氯化物欧盟执委会对于此份修订报告的评估时间表如下:?
2010.05.04:修订报告被欧盟执委会采纳,并进行一读程序?
2010.05.18:欧盟执委会全体会议(暂定日期)此份修订报告一旦正式通过,势必对电子业界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