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集团下属有一家独资公司,由于规模较小,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但是,最近,公司人事部门下发文件,任命原执行董事为董事长,请问这是否合理合法?原则上来讲,不设董事会怎么会有董事长一说呢?。。我个人表示很不理解,敬请各位专业高人给予解答,非常感谢。。困惑中。。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