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愿解除合同,但没有离职,继续在公司干,赔偿年限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8

虽自愿解除合同,但没有离职,继续工作的话。那应该视为用自己的行为撤销了解除通知,在法律上不产生劳动关系解除的效力。

既然在法律上没有解除,那么前后工龄就应该连续计算,不存在前段工龄归零,导致赔偿减少的情况。

实践中,用人单位肯定会出具您签字的离职申请进行抗辩,您需要举证这段时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来应对。

【悠闲职说】观点:个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又没有真正离职,还继续在公司干,这样就表示你与企业虽然是书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又在继续履行事实的劳动关系。如果上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经获得了经济补偿金,那么,下次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你的工作年限就只能从现在开始计算至下次解除劳动合同止的年限。如果你刚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获得企业的经济补偿金,则下次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作年限,应将此次解除前的工作年限一并计算,也就是说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实际离职不影响工作年限的延续。

你与企业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企业仍让你在企业上班,表示你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入职两个月内,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两个月至一年未签订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企业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你虽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但企业仍让你在企业上班,而又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支付又倍工资的劳动争议风险。一年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后因企业原因无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你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从法律上来说,你已经不是企业的职工了,就不再与企业存在任何关系了。但你又仍然还在企业上班,因此,需要保存好你还在企业上班的相关证据,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还在企业上班,企业完全可以以你已经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企业不存在任何关系为由,不再支付你的劳动报酬,那样你就可能吃亏了。所以,务必保存好你继续上班的证据,继续打卡,并保存工作签到、工作记录表、领导工作安排的录音等记录,以防不测。另外,如果企业又留你上班,你自己也舍不得离开企业,建议你还是与企业HR协商,收回辞职报告等书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作废,或者与企业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与企业保持良好的劳资关系为妥。

总结:个人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又没有真正离职,还继续在公司干,这样就表示你与企业虽然是书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又在继续履行事实的劳动合同。如果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经获得了经济补偿金,那么,下次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你的工作年限就只能从现在开始计算至下次解除劳动合同止的年限。如果你刚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获得企业的经济补偿金,则下次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作年限,应将此次解除前的工作年限一并计算,也就是说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实际离职不影响工作年限的延续。

你虽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但企业仍让你在企业上班,而又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支付又倍工资的劳动争议风险。你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又继续在企业上班,也要保存上班的相关证据,以防止与企业出现劳动争议。

有影响的,因为您劳动合同依然受劳动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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