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房产纠纷判决确权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2

法庭房产纠纷判决确权是什么意思

审理此类案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程式问题,即房屋买受人未对查封的房屋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能否迳行提起民事诉讼?二是实体问题,即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法院能否进行确权?关于程式问题,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对案外人异议处理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先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对执行法院的处理不服,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买受人未经执行异议这一前置程式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应驳回其起诉。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执行异议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式,买受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并无不当。关于实体问题,实践中也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院不应予以确权,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登记才产生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仅产生债权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另一种观点认为,《物权法》已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也是物权变动的依据之一,从充分保护买受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应当予以确权。
我们认为,对上述程式问题,由于法律并没有对当事人的此项诉权作明确限制,从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角度出发,应允许买受人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对实体问题,虽然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买方未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尚未取得物权,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可见,该条规定实则对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作了例外性规定。在此种情形下,应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虽然善意第三人尚未取得物权,但在执行程式中“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不动产,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法院可支援善意第三人的诉请,将不动产物权的权属确定给他,且停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房屋产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在房产纠纷中作用

1.在中国房产证是认定产权人的唯一依据!
如果办理完产权证,则你一定不是产权人。
但是如果还没办理产权证,你可以向房管局或者法院提出异议,暂时不予办理产权证。如果你女朋友能把你的首付及时支付你,那你对产权无法主张权利。如果不能及时支付你的首付,你就可以主张对这套房的部分产权。就目前情况,你可能当时没有缴纳公积金,只要你可以要求你女朋友采用商业贷款,两人共同合贷,或者你能将首付及时支付给他,自己产权。
2.但是凭借银行转账证明,你肯定可以要回自己的首付部分,如果没有这个,你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房产纠纷,法庭调解被告不服,什么时间判决?

调解不成,法院要及时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需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房产确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登出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影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登出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稽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稽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农村房产确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
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 *** ,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 *** 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 *** 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 *** 作出决定。

房产纠纷要看是析产确权纠纷还是继承权纠

析产房产纠纷官司重点是房产是否属于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如果是共同共有关系,则分割房产份额应该平均分割;如果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当事人对涉案房屋应占有的份额进行分配。析产时,房屋产权的归属共有人都有优先购买权,如果都主张优先购买,就在当事人中进行竞价拍卖,拍到房产的人应对其他共有人进行适当补偿;如果都不主张房产产权,则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对外进行拍卖,拍到的价款在所有共有人中进行分配。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房产析产案件日趋复杂,具体应该以个案进行具体分析研究。

父母过世儿女因为房产纠纷上了法庭如何判决?

儿子女儿在其父母去世后,如果父母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综合考虑各自的家庭、经济等各方面情况,对其父母遗留的丧葬费、抚恤金等额分配。因对本案诉争的房屋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在本案原、被告均同意的条件下作价分割,由出价高者竞得。
子女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出嫁女也理应有权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1、确权的含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稽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稽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
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档案;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影印件。
3、打确权官司的步骤:
要有证据证明原产权人
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
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资讯,联络方式等。
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房产纠纷案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一审6个月周期,加受理稽核等辅助时间7个月上下,特殊情况,批准后可延长。

民事诉讼普通程式三个月,简易程式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庭审后,半个月左右会下达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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