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3年从上家公司辞职之后就一直没办过社保了,当时公司出具了社保的转移单,一直在我手里。这几年一直到现在我一直从事自由职业,没有理会过社保的事。现在我想把这几年的养老和医疗补起来,不知道以北京的政策允许不允许?具体应该怎么操作?补缴要不要交滞纳金?按什么基数啊?
参考资料:http://www.beijinghxjy.com/xhb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