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子女定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1
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申报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什么
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申报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什么是共同生活的子女
尚未具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子女与父母生活在一起。

这就是共同生活的子女
规定解释“共同生活的子女”不包括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为什么
因为能够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已经没有抚养义务,年满18周岁属于成年人。

谁是“共同生活”的子女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种要求已经提了很多次,但官员的财产情况总是报不上来,搞得上面很头疼,百姓很头麻。估计有两种可能:一是官员没有财产,一贫如洗,无财可报;二是官员的财产可持续地如房价般与日俱增,上报赶不上增长,所以要不断地上报。 要求上报财产的范围里有三种人,官员、官员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子女。前二种人容易理解。而“共同生活”的子女属人类学、社会学和法律学的新分类。竭尽所能,查遍字典、文献和规则,均无从考证“共同生活的子女”的定义和出处。也未能查到“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和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的定义。 大胆猜测一下,所谓“共同生活”可能指从同床、同房、同室、同院、同街、同区、同城、同国到同球的地理概念。也可能是指在同一时间共同保持着生命体征的生理概念。或者是指同一时间相互承认有父子关系的法律概念。更或者是指同一时间相互承认存在深深爱意的文学概念…… 把官员及其相关家人的财产拿出来阳光一下,本来大得人心,有助稳固执政。但如果出来晒太阳,还带上一把便携式遮阳伞,恐黑时便举起,那么就像演电视剧了,不论续集有多少,终究还是演戏,演多了,就没人看了。?子女本无别,怕晒生分类,可怜父母心。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六日
法律对低保条例中的共同生活成员是如何界定的?
(1)户主和家庭成员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2)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养子女、继子女,视为同一家庭成员;(3)父母双亡,兄、姐与未成年的弟、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4)父母双亡,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婚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5)与父母共持一个户口本的已婚子女,应分户计算;(6)虽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口本,但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合法夫妻及未婚子女,按一户计算;(7)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因上学将其户口迁往他处的,视为家庭成员;(8)与父母共同居住,年龄在 18周岁以上的,持有一、二级残疾证,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其父母年龄在 50岁以上,收入较低者,将其视为独立一户;(9)家庭中正在服役或服刑的人员,伐计为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子女成年后尚未结婚,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属于家庭的成员;

2、子女成年后,如果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则父母不再对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未结婚又没有房子,父母仍相当允许其继续居住,因为家庭成员间有生活扶助的义务。如果双方关系恶化,父母强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在法律上已无抚养义务,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那么子女应当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既需要法律的调整,也需要道德的调整,是否必须搬走,这要看双方关系,如果用法律来调整,则应当搬走。

3、当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财产应该怎么继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律上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则上应当是均分。

4、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国务院与住建部于2010年4月27日联合发布关于经适房管理的文件,其中有“购房人”与“家庭”的说法。“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在购买完全产权房(即商品房)时,必须将经济适用房转换为完全产权房”。这里出现一个关于“家庭”的问题:假如父母购买了经适房,若干年后成年的子女购买商品房,是否意味着父母也要将经适房转换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没有明确给家庭下定义,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属于法律上的家庭成员?相关方面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解释。
武强啥是共同生活与居住就是子女与老人什么情况才是和老人共同居住和
我家里的话。每个轮半年。在谁家的话,不用给生活费,另外的几个平摊,比如说你姑姑,因为已经嫁出去的,可以少给一点,如果轮到下一家的话,没时间照顾老人,就继续出生活费,一般姑姑家意思意思生活费,主要是你爸爸和伯伯,当然看各家的情况,兄弟姐妹间也不要分那么清楚,以免伤了感情,反正你不照顾就你出钱。如果有什么大的开销,基本就是爸爸伯伯各十分之四,姑姑出个十分之二,当然这是打个比方

为你解除疑惑是我的快乐!
共同生活的子女今年已可以独立生活,其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需要申报吗
不用申报,房产证办成孩子的就可以了。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家庭中子女的财产是否算家庭共有财产?
属于家庭财产,家庭财产包括这个家庭所有成员(未脱离户籍关系)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则是指夫妻双方创造的财产总和。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两者的区别了。不如老王夫妇和小王夫妇没有分家,小王有一辆他自己买的车子,那么这辆车子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但是他是属于小王夫妇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老王夫妇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王夫妇离婚,两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他们就没有权利分割这辆车子。

夫妻一方在外借款,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但如果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话,就应该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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