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山秀夫的成长背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鸠山秀夫1884年2月生于东京。父亲鸠山和夫是东京法科大学(东京大学法学部前身)教授,后投身政界,曾担任众议院议长、外务省次官。兄长鸠山一郎曾任日本首相,可以说一郎继承了其父的后半生,秀夫成为著名的民法学者,继承了其父的前半生,不过后来秀夫也当选为众议院的议员,显露出对政治的极大兴趣,也应视为其父亲遗传的另一个侧面。母亲春子是共立女子职业学校的(现共立女子大学)创始人,享有日本社会一流贤夫人的美名。秀夫的夫人千代子是文部大臣菊池大麓的千金。千代子的大姐许配铃木喜三郎(检察总长、内务及司法大臣、政友会总裁),二姐嫁与美浓部达吉(东大法学教授),令妹与末弘严太郎(东大法学教授)结成连理,弟弟菊池正士是东大教授,后任日本核研究所理事长。千代子是秀夫的母亲春子百里挑一选中的,其义兄美浓部也从中牵线,促成了其颇具恋爱色彩的美满姻缘。
处在如此高深的门第和显赫的门第的荫庇之下,鸠山法学的起步是一帆风顺的,也预示着将有辉煌的未来。鸠山从幼儿园的顽童直到成为东大教授,始终与穗积重远(穗积陈重的儿子)同班、同僚。他们踏上学者之路时,正好赶上日本的德国法学全盛时期。在明治民法典(1898)成立之前,日本民法学受到法国乃至英国法的强烈影响,民法典起草者本身(穗积陈重属英国法学派,富井政章、梅谦次郎属法国法学派)都不属德国法学派。然而,经过“法典争论”,尤其是财产法部分,是以德国民法第一草案为主体,并吸收法国民法典的内容而完成的。这部民法典施行的结果,其解释适用的问题旋即被提到首先要解决的日程上来。从1898年明治法典施行以来,德国法学日渐兴盛,出现了“无德国法则无法”的氛围。适逢其时,川名兼四郎(东大教授),及石坂音四郎(京都大学教授、后为东大教授)等人创造了德国法的全盛时代。
当时,高中按英国法、德国法、法国法分班。穗积扬言:非德国法不学!进了德国法班。而鸠山则进了英国法班。可是,当升入大学时,或许鸠山也被德国法的大潮所裹挟,突然改学德国法,令穗积等人吃惊不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开始就对德国法情有独钟的穗积,后来竟受到英国法的影响,开拓了日本亲族继承法学的新领域:而先前学习英国法的鸠山,却最终成为人们仰慕的德国法解释学的泰斗。 川名、石坂的德国民法学以概念的正确性为圭臬,具有呆板的形式理论倾向。初期的鸠山也忠实地沿袭了两位前辈的学风,撰写了可谓注释学风的作品。1910年写作的《法律行为乃至时效》,本来应该是由许多民法学者共同承担完成的、涉及民法典整体的注释书《注释民法全书》的一部分,但这部全书的其他部分并没有出版,留下了“鸠山的作品何等完善,续写者无法下笔”的佳话, 说明鸠山这部处女作在当时就得到了极高的评价。一般来说,德国法学的兴盛与自由民权运动的衰败及官僚体制的确立相关,前者的衰败导致由其支撑的法国派法学的没落,而为后者服务的德国派法学缘此得势。但是,与公法领域穗积八束等人的德国普鲁士的学风有意识地为官僚统治服务不同,私法学领域的德国派学风是“旨在阐明诸法典的理论内容,完成以具体的理论形态整理建构抽象的法秩序的历史任务,通过导入作为近代法学基础的严格理论训练方法,将法律学的发展不可或缺的遗产传于后世。”正是这种学风确立了市民社会的基本规则,而掌握这个规则不仅是法学的基础训练不可欠缺的,更成为人们对当今社会进行法律思考的出发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