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儿子判给母亲的,有没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

如题所述

  父母离婚了,儿子判给母亲,儿子没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父亲的债务如果是在离婚前发生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母亲也要与父亲共同承担债务的。
  下在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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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儿子没有义务替父亲偿还债务,但是,如果债务在离婚以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27
  一般来说是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的。除非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当然如果儿子自愿偿还,另当别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是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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