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应诉需要准备答辩状、答辩状、被告主体资格资料,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收到被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要包含包含自己的个人的主要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所年龄等。还要提交个人有效信息。同时要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侵权。除此之外,还需做一下准备:
一、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二、答辩状要在限期内提交。
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四、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诉答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证据: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
3、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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