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1999年离开老家,当时把家里的土地给邻居在种,2003年时我们家想收回,但种我们家土地的邻居一直在在外地,村上管理的说等他们当事人回来在解决。这一等就等到了去年底,我妈妈回去找他们,他们死活都不给我们了,还有在2003年之前,农村户口的土地是要上交统计款的,当时我爸跟那邻居说,他们家种他们家交,结果到现在还欠着国家的钱!但是从2003年之后国家给农村户口的补助的时…我们家户口在村上消失了,这话是村会计说的…但是当地派出所有我们的户口…现在我们家想要回我们的土地和2003年之后国家给的补助而我们家为什么没有的一个说法?请知道的告诉我…小女感激不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