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扩展资料
1982年9月6日,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正式载入入党誓词。其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将入党誓词明确写人党章,体现了党对入党誓词的重视。这一入党誓词,是在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和改革开放的新局面下产生的,意在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入党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