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恋爱为由骗取男方财物并同居后分手,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失费?

如题所述

根据现行法律,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为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精神损失,受害方请求赔偿多少就不会治愈受伤的心灵。对于你这件事,可以说没有法律问题,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因为你是未婚同居的权利。不属于婚姻法调整的范围,也不属于民事纠纷的范围。充其量,这是一段破裂的关系所造成的情感伤害,只能由双方解决,你不赔偿是完全合法的,但这是否合理,由你来决定。对此,作为一个男人,你有一点责任,因为你相对来说是负责任的,对吧。最好不要和她谈钱,这样更容易伤害感情,如果女人不介意的话,或者她提出给她一些安慰,做个男人,更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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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6
男女之间在谈恋爱期间不分你的我的,钱财也有交割。如果钱财交流有借条为凭,分手后可凭借条索要。如果互相花的钱,属于互相赠予,分手后说不清楚。
第2个回答  2021-03-06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她是骗呢?她都与你同居了,也付出了很多。
第3个回答  2022-12-09
两个人谈恋爱是双方自愿的,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谈恋爱就是为了骗钱,当然可以让对方把钱还给自己,但是没有办法主张精神损失费。主张精神损失费,就是承认两个人是正常谈恋爱,女方并没有故意伤害男方,如果是在正常谈恋爱的情况下,男方自愿给女方花钱,是正常的馈赠,而不是故意欺骗。
第4个回答  2022-12-09
两个人谈恋爱花钱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女方在恋爱期间只是想要男方的财物,并且说具的,那男方肯定能要回来,但是如果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在一起,男方自愿给女方发红包或者是买东西,女方并没有主动要这,就是恋爱的正常花费。两个人毕竟同居在一起,肯定有一定的感情,如果钱财数额不大,也可以算作赠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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