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谓语动词的问题。

cars have become a popular means of transport,bringing gteat convenience to our life.这里的bringing做什么成分?怎么判断是伴随状语还是做定语?

伴随状语。

既然是解决问题,咱们就务实一点,语法上的官腔就不说了。跟你说一个最简单的判别伴随状语和定语的方法:看这句话的意思,如果非谓语部分不能落实到主句中的某一个名词,而只能解释整个主句,那就是伴随状语,否则就是定语。

拿这句话举例。你只能说是“汽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交通工具”这一整件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不能说“一种普遍的交通工具”这个词“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所以它在这句话里是伴随状语,不是定语。

而且这句话bring前面有一个逗号,而几乎所有的非谓语动词做定语的时候,非谓语动词的部分和名词之间都是没有逗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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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6
以该句子为例, 由句子成分的完整性判断 逗号前面是主句,后面部分是现在分词做伴随状语,bring这个动作是逻辑主语发出的动作也就是主句主语cars,所以它们之间为主谓关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主动关系)这时候就用doing。如果doing做定语的话放所修饰词的前面,除非是词组才会后置。并且从意思上翻译成“……的”才是定语。
总结下就是1,位置不对
2,意义不对
ps, 语言 一定是语义先行 不能死记语法

参考资料:偶是高中英语老师

第2个回答  2012-02-14
我对伴随性状语的理解是: 某人站着,坐着,躺着,做某事, 这时候做某事 可以用伴随性状语。 比如: He stood there thinking.
He lay on the bed watching TV.
Cars have become a means of transport, bringing great covenience to our life.
我理解成定语,相当于非限制性定于从句 which brings
或者结果状语,汽车成为流行交通工具,带来的结果是:给我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
第3个回答  2019-05-26
第一个现在分词的完成时强调动作在谓语动词动作之前就已经完成。这里指原因,不强调顺序。所以用过去分词短语。
第二个过去分词不能做主语,动名词能做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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