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其中提到,“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只要持有离退休证明以及相关单位开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文件,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国内待遇。
扩展资料:
根据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免收领事规费。
根据新规,当事人只须向中国领事提交如下书面材料,无须再提交离退休证明:
1、海外当事人亲自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并在中国领事面前填写上述资格审核表;
2、海外当事人如委托他人办理,除第1条材料外,代理人须提交有效护照、居留证及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或类似证明。
一个人如果取得了国外的国籍,他在我国领的退休金还可以继续领吗?如果领的话还可以领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