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卫生室接诊到新冠病毒感染者应怎样处理

如题所述

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立刻上报,在村卫生室接诊到新冠病毒感染者处理如下:

各县(市、区)要督促民营医院(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落实发热患者、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的规定。

督促工作人员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抽检,比例不得少于25%(社会办医院覆盖所有科室),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等重点科室的工作人员每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逢阳必报、逢阳必隔,确保传染病信息报告及时、规范、准确。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2021年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于8月9日至13日对辖区内所有社会办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非法开展发热病人诊治行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县城建成区社会办医院、门诊部及诊所的监督检查,乡镇卫生院负责乡镇辖区内的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及乡镇卫生院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主体责任,每周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监督检查全覆盖不少于1次,严厉查处非法诊治发热病人的行为,并自8月16日起实行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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