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怎么申请人才保障性住房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和部门依次选择为各区住房和建设局,找到高层次人才住房安居业务进入“立即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申报资料。2.网上接件人员2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对材料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3.申请人接收到网上系统或短信提示预审通过后,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行政服务大厅的综合服务窗口。4.现场接件人员确认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则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网上申请已预审通过,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网上申请未预审通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驳回或要求补齐补正。5.住房和建设局业务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需30个工作日。6.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各项资助或相关保障,按规定和程序审批,需经上会程序,为70个工作日。7.办结(即时)。8.经审批决定予以资金补贴的项目,补贴项目、住房项目由区住建局专栏(http://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9.决定预计资金补贴的项目,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其他事项由各部门负责落实(不计入承诺时限)。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第十二条 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承租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承租人离职未退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第十三条 杰出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经审核符合赠与条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提交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经审定同意赠与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与杰出人才签订住房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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