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也就是特种勤务。现代军队公安队伍中从事某些特殊勤务的执行者。属临时编制也就是临时工无执法权,人员公开不占有国家编制。特勤也分为公安特勤和一般特勤,公安特勤是在政府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协助的工作人员。而一般特勤指从事保卫治安工作的人员。区分特勤人员是否为正式民警或辅警的标准也是看是否有警官证,制服上来说就是看肩章、警号等标志。特勤为现代军队公安队伍中从事某些特殊勤务的执行者。在军队中是与特种部队有区别的,特勤战士并非是特种兵,而是普通军队的特殊任务执行者。特勤和警察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合同制职员,临时工,而另一个是公务员,有执法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