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请问有无法规指定由谁确定维修地点?事故中无人员伤亡,未报警,已报险,但我方仅有交强险,赔偿金额远超2000元。两家店因为关系不同价钱差的比较多,40%左右,所以你懂得。。。我强烈要求去我指定的,可他不同意,所以我怀疑他和他指定的那家也有关系,所以怎么办呢?有法律方面的规定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