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如题所述

首先,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及第五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 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 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 证金的数额。 因此,你朋友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只要保证人符合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你再找找关系(在实践中实际上这一点最重要),取保候审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你朋友是否构成防卫过当的问题.我想通过充分收集证据及有力辩护是不难实现的. 你说你朋友承认第一次是自己先动的手,这不用担心.其一:这与本案无关.因为这不属于刑法中的继续犯,不能合并在一块,应当分开追究两件事的责任.其二:即使追究第一次的责任,据你所说双方应该也没受什么伤.只要没有构成轻伤级别,顶多也就能按照中关于打架斗殴的规定给予拘留或罚款的处罚.但依法不能据此加重你朋友或减轻对方的责任.这是没有问题的. 你朋友已构成轻伤,有鉴定结论作为依据,这是没有疑问的.但你说对方"手筋断了几根",根据应该也构成轻伤了.但是根据你的叙述,当时你朋友是孤身一人,而对方却有七,八个人.因此,按照日常生活规律(日常生活规律在证据中属于可以直接认定的证据,除非有相反的充分证据推翻)来讲,你朋友是不可能先动手的(你朋友也真牛).故唯一的可能就是对方先动的手.那么你朋友就属于正当防卫.这也是对你朋友最有利的一点. 从受伤的情况来看,你朋友是被砍了十几刀,而对方只被砍了一刀,无论怎么讲,对方都逃脱不了故意伤害的嫌疑.因为即使是你朋友先动手,七,八个人也完全可以制服他,即使难以制服,也不至于自己这方只是挨了一刀,而要砍对方十几刀吧?我想这也应该是警察那边认定你朋友是受害者的原因吧. 我建议你还是尽快的替你朋友找一个好律师去吧.因为只靠你在网上说这么点,再好的法官,律师也只能给你说个大概.但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律师会根据事发时的情形仔细分析,从而找出对你朋友有利的地方,同时也有利于证据的及早收集. 最后,提醒你一点,如果这个案子辩护好的话,你朋友应当是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因为在类似故意伤害的这种暴力案件中受侵害方享有无限防卫的权力(具体不说了,你自己一看刑法就明白了).而正当防卫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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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0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2个回答  2022-01-20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患有严重疾并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人
第3个回答  2022-01-20
取保候审的情形:1.对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其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认为没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2.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即使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有严重危险的
第4个回答  2022-01-20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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