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号确定是否是对公账号一般情况可通过银行帐户的户主名称来判断,户主名为公司的可视为
对公账户,户主名为私人姓名的可视为对私帐户。公司
对公帐户分为四类:
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临时帐户及专用帐户。
对公账户的分类如下:
1、基本存款,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
基本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
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
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及其他按规定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