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再回收资质我们这边政府不批呢,为什么

如题所述

不予以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属实的。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影响交通、市容、安全等的。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

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不影响交通、市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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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受理

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

城管大队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事项所有指标进行全面审核, 同时对申请事项现场进行勘查,查看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是否符合条件。不符合的,不予办理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3、决定

城管大队将审核结果呈报分管领导并进行讨论,讨论通过的,作出许可决定,签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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