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是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第一百零二条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第一百零四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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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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