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男子花费14万元为女友购买汽车,分手索车遭拒,他该如何维权?

如题所述

南充这名男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朋友返还汽车。如果两个人在热恋期,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什么都愿意给对方买,但这仅限于热恋期,如果分手,一切就都不一样了。事情是这样的,南充一男子花费14万元为女友购买汽车,分手索车遭拒,他该如何维权?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分享你的观点!

一.南充这名男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我觉得这件事情根本就没有必要打官司,但是如果真的想向女友索要送出去的汽车,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可以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将前因后果讲述清楚,然后看一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也只能够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二.南充这位男子给女友买14万的汽车。

我觉得这件事情没有办法做出评论,因为在南充,这名男子眼中,他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毕竟送给女朋友一辆14万的汽车。现在两个人分手了,也就代表这14万元打水漂了,不知道是因为心疼这辆汽车,还是因为不愿意分手,两个人才会不永伤的闹到法院,其实我觉得男生这边男子给女朋友买14万元的汽车,本来就是自己愿意的事情。

三.为什么分手之后又将车子再要回来呢?

如果是我,我一定不会这样做,两个人毕竟在一起过,当初买汽车也是你自己愿意的事情,又不是你的女朋友逼迫你买车。不能因为现在分手了,就觉得自己的付出特别的亏,想要把车子要回来。当初是你自己愿意买的,又不是别人逼你,不要总是计较着金钱,上面的得失,难道人家以为女生陪伴你这么多年的青春也是白白浪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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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0
从法律角度来说男子无权要回已经出赠的物品,车辆归属权已经很明确了,所以无法进行维权。
第2个回答  2021-11-10
应该拿出自己购买汽车时的发票以及自己银行卡里边的转账证明,还有这辆汽车车主的相关信息,提供给警察。
第3个回答  2021-11-10
只能诉诸于法律,看是否能拿回这辆车。但因为该男子是自愿出资购车,车辆登记在女友名下,并一直由女友使用,双方形成的是车辆赠与合同关系。 在该赠与合同中,男子系基于尽快与女友建立恋爱关系而作出的赠与意思表示,此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该赠与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 因此,法院也驳回了男子的请求。恋爱结婚时候一定要保障好自己的经济权益,尤其是在大额消费的时候。
第4个回答  2021-11-10
我觉得他可以通过报警来进行维权,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来进行维权,并且也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去举报对方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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