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发生事故,不是先从交强险扣掉,不够的再从三者吗?

我的怎么直接从三者险扣了??

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既可以投保5万元,也可以投保50万元。
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
拓展资料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07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问题分析:
1.从交强险的定位可知,只针对第三方的损失,自己车的损失只能走商业险里的车损。
2.从交强险的额度可知,额度很低,尤其是对于第三方财产险的损失,有些保司看到已经超了这个额度就直接走商业险。
第2个回答  2021-10-07
车险发生事故不是先从交强险扣掉不够的再从三者吗?我觉得车窗险发生事故了,应该是从交强险扣掉的,然后再从不够的话。三者再去扣除。
第3个回答  2021-10-07
车险发生事故牵涉到第三者,首先,从交强险开始赔款,早上起来赔付不够的,在商业险赔付
第4个回答  2021-10-07
你说的基本正确。车险出现和第三方发生事故。才会动用交强险和第三人责任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