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首付和还贷都是夫妻一起,房产证上只写单方的名字,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如题所述

  婚后买房,算夫妻共有财产的!

  《婚姻法》规定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27
婚姻法规定的,算。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追问

会受新婚姻法的影响吗?有必要加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吗?手续会麻烦吗?大概费用多少?

追答

我去查了新婚姻法,是这样说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你说的,名字是你夫妻双方某一个人,所以可以认定是夫妻财产。但是名字要是上父母的名字,就不是夫妻财产,只能算债权。

追问

谢谢!新婚姻法一出来,看得昏头转向的,我们是婚后买房,首付一起筹的(女方还多,但没证据),贷款一起还的,房产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还是有点担忧!

追答

现在能回答了。你一定要加上你的名字,现在弄还好弄,以后就是扯皮的事情了。不上你的名字,他卖了房子你都不知道。婚内财产,他要是卖了花光了,你有什么办法?反正就是扯皮。手续费要多少都没关系,关键是加上你的名字,保险。不要听他什么什么不要紧之类的话,说得多好听,出问题时他肯定不认帐的。

第2个回答  2011-08-27
按照法律规定肯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第3个回答  2011-08-27
肯定是共同财产。
但是,加上名字最好。
免得以后还有纠纷。

理论上说,因为是婚后买的房,名字在房产证上的一方,也很难证明,所有都是钱都是他这一方出的。 只是首付这一块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后面的还贷部分就没有关系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