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造成互殴,对方轻伤,我轻微伤该怎样处理解决。

起因。对方在上坡中因接客突然在公路中间急刹车,尾随而后的我(摩托车)刹车不住,给对方得后护栏造成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小坑,对方下车连伤情也不问就让我赔偿,我的摩托车前面 已经全部报废,当时没办法的我只能打电话给家里,(此时他偷偷的把车开到了路边,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我父母来了 母亲在跟他理论 可他对我妈妈指手画脚,我妈妈很反感就把他的手 推开了一下,让他别指画,好好说话,他突然给了我母亲一巴掌,此时我母亲就有点头晕站不住了,此时我在跟爸爸讲经过,看到了 就上去把他推开了,然后他就上来跟我 打,我把他打到在地,后来他叫的人来了 4个人加他又把我打到在地,然后报了警,由于家境以及本着我们占理的原因 并没有做法医鉴定, 可他做了,而且还是轻伤,鼻梁骨折, 向我们索要4W赔偿金,此时的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请问 我是否 需要支付赔偿金 与 责任? 支付的话又该支付多少 对方的医药费大约是1W2左右。 谢谢 速求答案。。

你要拿医院诊断等医疗资料去鉴定,鉴定出来轻伤是可以去公安局控告对方故意伤害的,但是你最好有证人证明是对方打你。
至于民事责任就没话说了,他全责肯定他全赔偿了,只要你的证据充分是可以要求赔偿所有损失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27
你肯定也是做了鉴定,要不你怎么肯定自己是轻微伤呢,还有你的父母有没有受伤。过错主要在你。你肯定要赔钱的。至于四万块钱的话,那是相当的高了,这包括车损还有人员伤害的赔偿。照理说应该是赔不了这么多钱的。你当时不要这么冲动,本来很小的事情,几百块钱就解决了,哎,年轻人啊!
第2个回答  2011-08-29
民事赔偿是肯定的,
但对方是轻伤,你构成故意伤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