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住房,几年前无偿送给了朋友,但是产权没有过户,现在我想收回来,可以吗。是单位的福利房

房产证没有办理,但将来办理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

虽然送给朋友,但产权没过户,因为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所以产权仍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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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3
如果已经卖了,说明合同已经执行,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合同。这属于违约,不但需要退还房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1、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能否要回来要根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来确定。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不能要回房屋;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能要回房屋。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屋是不能要回来的。虽然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发生转移,但是,买主可以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卖主应当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因此,也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仅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而且从合同法的角度讲,买主也无权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此,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卖主能要回房屋。
第2个回答  2019-01-13
可以。
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其生效要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你与你朋友的赠与房屋的合同若要生效,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否则你仍然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第3个回答  2019-01-13
不能。要按规定交过户税费,要知道房产总价及原发 票价才能算的。过户税费计算方法如下:
卖方税:
1、营业税:(评估价-原价)*5.5%。
2、土地增值税:(评估价-原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 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
3、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价)*20%。
买方税:
1、契税:评估价*3%。
双方税:各一仟左右。
以上算法均需提供原价的购房发票,或在房管局调档调出原购房发 票复印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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