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如题所述

有以下问题: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有些单位存在责任意识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即“上边龙卷风,下边纹丝不动”“上边热,中间温,底层冷”的特点,特别是有些基层单位落实责任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主动思考、主动谋划、主动实践的意识不强,仅仅停留在学习、开会、领会、表态、再次学习、开会、领会等阶段,“坐等靠”等保守思想严重,有的甚至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等落后思想。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理解不到位,主体责任内涵不明确、外延模糊,监督责任一味扩大,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有些甚至开完相关会议,就将主体责任放置一旁,不管不顾,存在用落实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情形。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有些基层单位对于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落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不管工作成效、不管问题解决,用文件对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一旦缺少上级文件支持,就不知如何开展工作,存在空对空的情况。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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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8

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

第2个回答  2018-01-28

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6)重视业务轻党建。基层单位大多与群众联系密切,工作繁琐,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量大,并且直接关系到该单位一年的工作成绩考评,因此基层单位领导存在重视业务工作,集中力量加强业务工作,轻视党建工作,甚至完全由副手代替履职的情况。(7)量化考评困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等方面工作对比业务工作存在量化考评困难,成效测评标准模糊、与群众距离较远等方面特点。考核工作缺少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能力不强,不能准确反映责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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