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于1999年——2001年的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满二年退伍,回来后一直都是自谋职业打工谋生。

从2010年在武汉市工厂里上班,在工厂里开始缴纳的社保。因为年底有事回老家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特离职后办理转移社保金。转移回辽宁省老家绥中县城的劳动局社保中心接收的,于2011年开始我没有进入工厂没有单位,一直都是我个人在缴纳其社保费用,按照当地城市当年的低线标准,继续按年缴纳社保费用,这些年每年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标准,我不知道我到底应该缴纳多少钱,该怎么缴纳??
因有些疑问?特请求高人指点迷津,谢谢给予回复……!

根据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士兵不再区分城镇兵和农村兵,凡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不管你被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企业录用,还是自己创办企业,服现役的年限都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政府安排工作的那部分退役士兵,一般不用担心,正常情况下单位会主动为你接续社保,你需要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了解社保号和初始密码,自己可以登录社保网站查询你的社保缴费年限,是否将服现役的时间计入社保。如果没有计入,你需要向单位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出示退伍证,让单位帮你到社保机构办理或自己亲自去办理。
接着交就好,最好找家单位挂靠,以后会多拿些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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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2
正常的了不起,义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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