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院毕业,注册执业医师类别为中医,可以在综合医院妇产科行医吗?

根据现有《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执业医师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个类别。其中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分为:1、中医专业;2、中西医结合;3、蒙医专业;4、藏医专业;5、维医专业;6、傣医专业等。2006年国家中医管理局又印发了《关于修订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在原有的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中增设“全科医学专业”,但在考试资格上,规定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参加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卫生部又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有关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附则规定,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从宏观上来讲,对中医的诊疗范围并没有什么严格的限制,没有明令禁止的规范。
实际中,大部分医院产科是不会聘中医执业医的。但有一点可以明确,中医执业医可以从事妇科工作,妇产科一般非妇产专科医院一般也不分科,你可以在妇产科中从事妇科工作,而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有中医妇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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