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盗版软件的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从法律上的规定看,你在没有经过权利人的许可就使用对方的软件的话,就是盗版侵权。如果你盗版软件到一定数量的话,那么你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实践中因为个人使用盗版软件给权利人带来的损失不大的,因为权利人也要考虑诉讼成本,因此你这么少损失的话,一般是不会要求你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实际中较少个人因使用盗版软件而承担责任,但你要注意,这并不代表就不用承担责任,只要侵权都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规定,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没有经过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使用盗版软件就是非法,可能被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你不要觉得自己是个人,不像一般的公司,盗版他人软件,一旦被查出就极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实际中有些软件公司要求你侵权的并不只要求盗版数量问题,而是你盗版之后给他实际带来多少损失。就是说他制作出来的软件本身价值就很大,那么即使就是你个人盗版了,也会因为这个较大价值承担责任的。而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要求你赔偿盗版软件的损失话,那么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有下面三种: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赔偿;2、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根据“法定赔偿”给,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时,法院就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你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此,这种惩罚还是较大的。但是,实际中有人因为不知道需要获得许可才能使用软件,因此被认定为盗版。要是因此被对方给告了,而且要求赔偿的损失较大的,建议你可以及时找个专业的诉讼律师,为你辩护你对盗版软件并不知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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