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快结婚了女朋友要求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怎么办?

作为女人提出这个要求,有可能是善意,希望内心得到一种保障,也有可能是恶意,为以后离婚分财产做好后路。作为男人有点面子问题,又不太好拒绝,大家说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我想问问 如果是结婚后加的呢?又会怎么样?

我理解女人的想法,想得到一份保障,但是站在男人的角度,如果对方真是自己值得一辈子去爱的人,对自己不离不弃的人,别说是房子,一切都可以给她。关键是如何确定自己的女朋友是否真的爱自己呢?如何能确保对方是不是要房子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呢。其实如果女方真的爱男方愿意跟随一辈子,即使房产证没有女方的名字,不一样还是你的家吗?

  不管怎么计,快结婚了肯定不可能加她名字的啦,如果你认为她是善意的,你也应该给她一些保障,那也等到拿到结婚证后再加,婚前加名要加3%-5%的契税。如果你认为她是恶意的,加完名字就马上跟你离婚套你一半房产的,那就别结这个婚啦。(如果是担心以后要离婚的,是正常想法,属于保障方面的,做男人就是应该给自己的女人保障的)

  婚前房产加名,婚前房产是个人单方财产,加另一个人的名字就等于赠与转让了半套房给别人,按税法是要收转名价值的3%-5%的契税,但这个别人不是普通的别人,是配偶,有特定性,所以有好些地方人性化一点,就可以免征(或少征)这个税,只收百几十块的手续费和工本费。现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鲜出炉的财税【2011】82号文件,就正式规范了这点,全国统一了是免征的了,有再征的就是违规行为了。
  (如果是婚后才买的房产,配结婚证加名是一直不收税的,只收百几十块的手续费和工本费。 )

  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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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快结婚了女朋友要求房产证加上她的名字都快成一家人了,不必在一时,去交税收,不化算。
  作为女人提出这个要求,有可能是善意,希望内心得到一种保障,也有可能是恶意,为以后离婚分财产做好后路。理解女人的想法,想得到一份保障。
  婚前房产加名,婚前房产是个人单方财产,加另一个人的名字就等于赠与转让了半套房给别人,按税法是要收转名价值的3%-5%的契税,但这个别人不是普通的别人,是配偶,有特定性,所以有好些地方人性化一点,就可以免征(或少征)这个税,只收百几十块的手续费和工本费。现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鲜出炉的财税【2011】82号文件,就正式规范了这点,全国统一了是免征的了,有再征的就是违规行为了。
第2个回答  2021-03-06

第3个回答  2011-09-07
对的,作为女人提出这个要求,她只是希望到一份保障。没有哪个女人希望自己结了婚后再离婚。如果你是爱她的,那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又如何呢,那样也给了你女朋友一份安心。
第4个回答  2011-09-01
别人的意见只是参考,最主要的是你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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