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1岁,到现在我交了11年社保,还剩下4年,想一次性交完这4年的,请问有什么相应法律吗

我今年51岁,到现在我交了11年社保,还剩下4年,想一次性交完这4年的,请问能否一次性交完剩余4年的,如果可以的话,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听说一次性交完剩余4年,国家给补一年或两年的(具体不确定国家给补几年的,就是有听说,想求证是否真实),然后交剩余3年的,就可以了,是这样吗?是有什么相应的法规吗?那现在的滞纳金是百分之多少?听说社保的新法规在8月15号左右下来了,新法规对滞纳金有调整吗?具体调整到多少了? 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法律 上没有一次性缴纳完有补偿的 规定,你可以去当地社保中心问问是否你们当地的优惠政策。
新社会保险法是7月1日,滞纳金是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你可以一年一年缴纳 ,如果之前有中断的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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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4
去当地社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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