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广州户口(户口地址是自住的,居民户口),老婆是惠州户口(是居民户口)。
在网上查到说配偶要什么研究生学历,什么纳税10万,配偶才可以迁过广州来!
老婆的学历才普高大专!25岁,没有什么高级技能,纳税也没有十万!那按规定就是永远都不能迁入老公户口?谢谢
2者都不是晚婚!
根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家庭团聚’
投靠配偶:
一、 入户条件
配偶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配偶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二、 办理投靠配偶入户所需证明材料
办理投靠配偶入户的,除需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学生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
2、符合随军条件的,还需提供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出具的随军报告表。
扩展资料
根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等4类准入人员,直接向公安机关身板入户,入户办法和程序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申请迁入广州市人员,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生育,计划生育审核不予通过:
1、超生的。
2、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
3、有配偶与他人生育或者与有配偶者生育的。
4、未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申请时,申请人或其配偶已怀孕的,在不能出示生育登记、审批证明材料前,计划生育审核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