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以自己名义贷款购买商品房1套,并还贷2年,我与女友打算结婚,并一起偿还贷款剩余部分.
能否在不过户的情况下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保证以后产权归我? 并且我父亲不得单方面反悔?因为还有个弟弟是父亲与后母所生,产权归父亲不保险,但是觉得过户会很麻烦.
还有如何保证女方与男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需要产权所有者(我父亲)给男女方立字据吧?
如果万一男方与女方分手或离婚,什么样的字据能够保证女方的付出,并保障女方的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可行不可行,我希望跟我父亲签一份协议,希望法律专家帮看一下 是否合法有效!内容如下:
父亲将房产过户给我和我的妻子,各占50%产权,我和我妻子各给我父亲打一份借条,
假如房子首付30%,购入价为100W,其中30W首付由我父亲支付的,也就是我和我妻子分别向我父亲借了15W元,在我和妻子离婚后偿还,并追加利息(利息按离婚时房价÷购入时房价×15W 也就是说父亲也享受他所支出部分的增值回报)
这样的话 是不是 假如离婚了 房子值200W的话 我妻子拿走房子一半的价值:100W 并还给我父亲 借条中所说的 应该是30W,
请问这样可以吗?
但是有没有不用过户的办法啊,过户很麻烦,还会产生那么多费用!
所以我希望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能否在不过户的情况下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保证以后产权归我? 并且我父亲不得单方面反悔,
而我妻子方面,我和妻子承担还贷,每个月贷款的钱给我父亲,然后我父亲给我们打条,并说明分手\离婚后,我将给妻子他跟我一起偿还贷款部分的一半 并且计算上房子的增值比例!
这样可以吗?
不为了别的,也不想多坑谁,就是想做到一个公平公正!双方都别吃亏!
婚前 我父亲把产权完全交给我的话,我婚后加我妻子的名 产权证上产权比例 能否决定 最后获得多少?
假如说, 房子过户给我了, 我父亲当时付了40%婚后我房产证上加我妻子名字的时候 给他30%的产权, 我70%(因为我额外获得了我父亲那部分产权40%) ,共同偿还贷款,这样离婚的话 是按房产证上的比例分吗?
如果离婚的话,未还清的贷款怎么算?
我俩目前还没结婚, 而且 重点是房子产权与我父亲的问题! 怎么能让产权成为我的 或者我夫妻两个人的?而且要确保离婚的话 财产分割公平!
追答还没有结婚就想到离婚??
不管你们服不服,我是服你了
那我说的 让我父亲让出所有产权 并打下那样的借条 有效吗?
追答我感觉里面的漏洞比较大,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万一你父亲去世了,而且你也离婚了,这样的话问题就麻烦了,而且也有好多东西理不清楚了!!
追问.....总得有个解决办法吧....
追答你可以把产权人变成你,相对你父亲的那部分,你可以给他们欠条,分期还给你父亲,然后你和你老婆的权利部分可以双方签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