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同在工厂上班,在正常工作期间,其中一个人受到另一个人的非故意工作伤害,属于工伤吗?

如题所述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即不按照工伤处理。但工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仍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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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05
您好,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您所描述的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即不按照工伤处理。但工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仍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9-05
不算工伤,工伤的前提是在工作期间并且是在工作过程中,两人发生争吵已经不算在工作过程中,属于个人行为,如果造成工厂损失的话工厂有理由追究你们两个人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9-05
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到伤害,属于工伤。
第4个回答  2011-09-05
不属于。但是在工作期间,厂里还是要担些责任。出点医药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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