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师生恋,应该被禁止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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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应该被禁止。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师生恋中学生往往处于弱势,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另外也容易造成对学生的不客观评价,产生利益纠葛。

罗彬茹:大学生虽是成年人,但社会阅历浅,容易把爱慕误解是爱情。师生恋是道德观念的一次挑战,老师授业解惑,为避免学生和自己成为舆论焦点应该避免师生恋。每个人都有恋爱的自由,但是谁能保证恋爱过程不掺杂学业利益,所以,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应该禁止师生恋。

潇湘神韵008:应当禁止。学校以教书育人为主,要恋爱,等毕业后有的是时间!不要搞成本末倒置,影响学业,也导致教师不能专心教学,有百害无一益。

六不道人:大学里老师是负责传道授业解惑的,而学生正是人生观形成的时候,如果进行师生恋,那就把大好的时光浪费掉了。应该禁止师生恋!

水洪波:在校大学生虽已成人,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仍处在关键的形成期,心智并未完全成熟,师生恋很难是纯粹的爱情。不妨从对待规范和重构高校师生伦理入手,认真思考和梳理如何在现代大学制度下建立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统一思想和认识,对近些年频发的校园桃色丑闻,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处理和惩戒力度。通过建章立制,预防为先,清风正气,进一步净化校园氛围,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干净环境,为青年人才培养保驾护航。

反方:不该禁止。大学生基本都是成年人了,他们有权决定与谁交往谈恋爱。再说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师生恋,法无禁止即可为。

李丁乔:师生都有恋爱的自由,这是作为成年人具备的基本权利。不因其中或可存在不正当的利益交换,就一棒子打死所有师生恋。禁止师生恋,就可以阻断非法利益交换?与其禁止,不如在培养良好师德师风和校风学风上下功夫。

樊耀文:恋爱自由,师生恋是人家的权利与自由,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有人说:“师生恋中学生往往处于弱势,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我不赞成。一般来讲,男女之恋,女人处于弱势,难道说因为女人权益难得到保障就不允许恋爱了吗?如果那样,人类岂不是停止繁衍,没有了未来了吗?只要是正当的、纯洁的恋情会给任何人带来权益的保障。

行者六零后:应该把有色眼镜摘掉。

李兆清:恋爱,是人生大事。跟谁恋爱,涉及选择什么样的伴侣以及未来的人生走向问题。老师跟学生谈恋爱,只要两者之间是真心相爱,就不应该人为地给其套上枷锁。每个人都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尽管有的人会说,老师在选择对象时比学生有一定的优势,但师生恋发生的概率毕竟是极少数。只要师生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对老师的正常教学、学生的正常学习产生影响,彼此之间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就不应该人为制止。何况,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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