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项目限项要求

如题所述

教育部项目限项要求:

限定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一)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二)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四)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五)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经费预算中间接经费为项目总经费40%,其他经费预算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设有申报指南者,务必结合指南进行选题申报。

(六)各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