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的风俗

如题所述

1. 婚嫁传统
传统婚嫁,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注重早婚。婚礼包括六个步骤:
纳彩:媒人提亲,经女方同意后,男方备彩礼相亲,以此表示求婚之意。
问生辰:女方提供“八字”,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八字”。
纳吉:男方纳礼完聘后,即可订婚。
纳征:订婚后,结婚前男方向女方“过大礼”,用台盒送食品、衣物、首饰等。女方可用衣、帽、鞋等作回礼。
请期:男方用红帖书写婚期,征求女方同意。
迎亲:新娘出嫁坐红轿(再婚的坐青布轿),结婚前一天晚上男方行闹轿礼,新郎穿礼服坐于轿内,由四人抬着摇晃。在轿内轿外用醋浇在烧红的卵石上,以此象征洗净污秽。新娘坐红轿到男家,首先在大门口停放,进行打火罐仪式。西乡则要行“拦门礼”,礼毕,引导新娘下轿入室,随后举行婚礼,拜天地,拜祖宗,新郎新娘互拜。拜堂后分大小,拜长辈,然后入洞房吃交杯茶。晚间闹洞房,要吃抬茶,说赞叹词。婚后第三天新郎偕新娘去岳家,称之为三朝回门,也有春节回门的习俗。
民国时期,县城还流行文明婚礼。解放后,男女自由恋爱结婚成为主流,婚姻法得到贯彻执行。男女双方会到当地政府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然后举行简单的结婚仪式,以糖果、水酒招待客人。自50年代起,机关单位开始举行集体结婚仪式,后又兴旅游结婚。80年代以后,旧有的婚嫁习俗又开始重新流行。
2. 生育习俗
婴儿出生,家中充满喜悦。首先要向孩子的外婆家报喜。报喜时,鸣放鞭炮,赠送礼物。生男孩送雄鸡,生女孩送雌鸡。婴儿出生的第三天,要用紫苏、侧柏嫩枝和鸡壳(完整的)煎水为其洗澡,称之为“洗三朝”。洗完后,由负责洗澡的女人抱去敬祖宗,以示添丁告知祖先。婴儿三朝、满月、周岁均设宴庆贺。旧时妇女生小孩后,一个月不出门,食用植物煮食干菜,称之为“坐月”。满月后去娘家,称之为出月。平江县境有拜望生干爹的习俗,婴儿出生后,第一个外人来家,即称他为望生干爹,一定要留坐,待如上宾,特别要敬以茶水。据说,望生干爹喝茶多,婴儿母亲的乳汗就多。
3. 寿诞礼仪
人满60岁称为甲。花甲后每增加10岁称为大寿期。儿孙要为长辈举办酒席祝寿,俗称做寿或做生。出嫁女送绣花鞋和寿面、寿桃、寿糕、寿饼等礼物。寿日,“寿星”上坐,儿、孙辈依次行三叩首礼,称之为拜寿。解放后,拜寿仪式减少,办寿酒却不少。
4. 丧葬习俗
殡葬旧俗:病人临终时,亲属围立床前。停止呼吸后,立即焚化纸扎的轿子和轿夫。子女跪于床前烧纸钱(称“烧见面礼”),然后沐浴,“装殓”。即日发讣闻,设灵堂,死者入棺,称为“入殓”。亲人穿孝服,举哀守灵。亲友吊唁(俗称烧香)。在此期间请僧侣做道场。道场结束后,“化财”(烧灵屋),然后吹吹打打送葬(也有先送葬,后散道场的)。东北乡、西乡一带,人满五十岁后就“筑坟”,人死后将灵柩推进去封好道口就安葬完毕。其他地方都临时择地安葬,大都在三、五年后要改葬(俗称改坟)。父母去世,儿、媳穿麻衣,麻鞋(草鞋),戴草箍、腰系草绳,以棉花塞耳。父丧扶竹杖,母丧扶桐杖。未嫁女儿穿麻衣、半麻鞋。夫亡,妻穿白衣,着白鞋;妻亡,夫亦同。其他亲属穿白衣、半白鞋。丧事结束后除孝服。
殡葬改革:解放后,殡仪逐渐简化,人死即殓入,设灵堂,开追悼会。然后出柩、送葬。70年代后,开始有人送死者遗体至长沙火化的。80年代后,为死者做道场之风又开始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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