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纠纷陈律师:
首先你可以辞职,其次你不用赔任何一分钱,再次你不用搭理他们任何吓唬、和忽悠你,他们说的都是不合法的,有本事他们告你得了。
理由: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关于福利,福利是公司对员工的待遇形式,属于公司自主支付的,可以给、可以不给,根据民法的平等自愿原则,那些红包属于公司赠予给你的,是自愿送的,是不可以追回的,一旦送给你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公司无权要回去。
3、单位找教授给你们上课,那是公司未了圣餐、工作需要给员工的培训,起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增加自己的收益,目的性很明确,是间接为自己创造价值财富的,除非合同中有约定专项对个人的培训和学习费用并约定服务期的,否则所有一切培训费都是公司支付,并且不得向员工索取的。
所以,只要你得到你应该的劳动报酬之后,不用搭理他,因为你没有违法,公司说说得了,就算他问你要也是口头吓唬你,因为他到任何部门都没有理由问你要那些钱的。
如果公司欠你加班费,年休假、保险之类的,直接以书面方式一式两份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公司一份,自己一份,随后你主动仲裁并且还可以问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也不欠你什么,单独的是问你要赔钱,你不用担心,果断点,直接一份辞职报告交给公司,然后走人,他们爱怎么就怎么,有本事让公司去告你,你不过担心那么多,你没有错。我经常处理这种案子,最后公司全输了,公司那些东西全是吓唬不懂法律的员工的。 放心吧。
追问我想再问一下。。我9月份辞职的。。但是8月份的工资被扣了,这个可以要回来么?
还有就是我的社保什么的在单位。。如果不给我有关系么?
追答社保在单位是最好的,因为那是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你离职了单位不退你社保,说明你劳动关系还在,老板没那么傻,你可以要回被扣的工资。
你带好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去工商局调取公司注册信息资料,一式两份仲裁申请书,还有就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你直接去社保中心打印社保缴纳记录就是最好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然后直接仲裁。仲裁的申请事项写明你索要的具体什么时间段的什么钱多少钱,事实和理由写明你入职时间,岗位性质,月薪数目,以及来仲裁的理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