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07年全国各地区高考录取分数线详细情况:
一批批次:
海南: 文科分数线为654分,理科分数线为614分。
山东: 文科分数线为593分,理科分数线为573分。
广东: 文科分数线为591分,理科分数线为557分。
河南: 文科分数线为589分,理科分数线为596分。
江苏: 文科和理科分数线均为588分。
山西: 文科分数线为580分,理科分数线为572分。
云南: 文科分数线为575分,理科分数线为560分。
二批批次:
广西: 文科分数线为574分,理科分数线为545分。
江西: 文科分数线为573分,理科分数线为571分。
黑龙江: 文科分数线为567分,理科分数线为588分,理科稍高。
吉林: 文科和理科分数线均为567分。
贵州: 文科分数线为567分,理科分数线为536分。
陕西: 文科分数线为567分,理科分数线为527分。
扩展资料录取分数线是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计划招生人数划的一条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计划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俗称的录取线。